《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VS《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2019年,住建部颁布新版国家标准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用以取代原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并已于本月实施。此前,住建部颁布的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已于2019年3月正式执行。

那么在智能疏散系统的设计与安装过程中,这两项标准的要求有什么异同呢?艺光消防为大家总结了几点。


1  应急疏散系统的控制

       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比旧规新增了“疏散照明应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手动、自动控制,不得利用切断消防电源的方式直接强启疏散照明灯”的规定,与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要求基本一致。


2  应急照明灯具的配接

       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要求,灯具在地面设置时,每个回路不超过64盏灯;灯具在墙壁或顶棚设置时, 每个回路不宜超过25盏灯。而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对这方面的要求更为详细且合理,规定配接灯具的数量不超过60只;道路交通隧道内配接灯具范围不能超过1000m;地铁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应超过一个区间的1/2;配接灯具的额定功率总和不应大于配电回路功率的80%。


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与疏散指示灯具的位置

       根据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消防应急照明灯应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设置在顶棚上的疏散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不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而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无相应要求。


4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装

       根据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要求,安全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口的内侧上方,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0m;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应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0m以下墙面上、柱上或地面上设置,采用顶装方式时,底边距地宜为2.0m~2.5m 。设在墙面上、柱上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间距在直行段为垂直视觉时不应大于20m,侧向视觉时不应大于1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装设在地面上的疏散标志灯,应防止被重物或受外力损坏,其防水、防尘性能应达到IP67的防护等级要求。地面标志灯不应采用内置蓄电池灯具。

       两本规范基本一致,但是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的设计条件更多,有大型和小型标志灯的间距区别。而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多了一个安装位置的规定,要求方向标志灯设置在疏散走道、疏散通道的中心位置,且设在地面上的连续视觉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之间的间距不宜大于3m。


5  疏散照明配电箱的供电范围

   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要求,当疏散照明配电箱在配电小间或电缆竖井内安装,竖向供电时,每个配电箱可为多个楼层的疏散照明灯供电;同一防火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同一分支回路供电;疏散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可共管敷设,严禁在应急照明灯具供电的分支回路上连接插座。关于这个方面,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对于多个楼层配电有供电范围的要求,规定沿电器竖井垂直方向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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